最近看到YouTuber劉芒的侵權道歉啟事,以及昨天晚上,版權所有者「生活品植」所提出他們這一面的說法,覺得兩方的文字都頗為高明。
也讓我想到,我自己在做商業案影片時,曾經被廠商提醒要注意的,幾個版權細節。
這篇文章就來談談,劉芒的道歉啟事到底高明在哪裡,以及這個事件裡,其他兩方可能的想法,並分享我自己跟廠商合作時,遇到的一些狀況。
https://fionslife.com/youtuber_casestudy_lioumonn/
本文會提到︰
👉 事件經過
👉 道歉啟事的結構
👉 YouTuber都知道,第一段有多重要
👉 文字的隱晦高明之處
👉 YouTuber使用素材&商業合作案的眉角
👉 照片的合理使用範圍?
👉 我的做法
👉 合作案例1︰手機廠商對音樂的顧慮、YouTube音樂庫的限制
👉 合作案例2︰韓國公部門對Google Earth的疑慮
👉 每個經手的人都該留意
另,每個人都可能犯錯,如何彌補、學到什麼,我覺得是對未來更有建樹的方向。
草草寫成,很多不足,請不吝指教。但也請諒解我本意並非讓誰感到受傷。若有過激且情緒性的發言,恕我刪除。